排污企业自建环境监视测定机构的必要性及可操作性

日期: 2024-01-27 作者: 开运云体育官网登录入口/全部

  北极星环保网讯:摘要:针对当前环境污染、环境监视测定的现状,提出了排污企业自建环境监视测定机构的必要性。从技术方面的要求、管理能力等方面阐明了排污企业如何自建环境监视测定机构。同时,对自建环境监视测定机构也许会出现的问题进行了预警分析,并提出了针对性解决办法和预防措施。

  当前排污企业的数量之多,规模之大,排污的种类之复杂,光靠政府部门的环境监视测定机构和社会第三方环境监视测定机构的力量来承担监测任务,已远远不能够满足要求。因此,急需建立排污企业自行监测、环保主管部门监督监测相结合的污染源监测制度[1]。

  以浙江为例,自2014年实施“浙江省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平台”以来,从“浙江省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中得知,2016年全省接入这一平台的企业共有2143家[2],大部分企业都有数据上传,但企业上传的数据多以自动监测数据为主,监测项目主要以国家减排考核的4项污染物,一些企业的特征污染物主要靠定时进行手工监测后上传。

  从表中可知,无论自动监测数据还是手工监测数据,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很少,几乎都是委托政府部门的环境监视测定机构或者社会第三方环境监视测定机构来监测,分析问题大多是排污企业就没有自建的环境监视测定机构。2016年我省有822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而备案在册的社会第三方环境监视测定机构只有25家,排污企业与环境监视测定机构数量之悬殊,已远远不能够满足排污监测的要求,排污企业自己组建的环境监视测定机构势在必行。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社会第三方环境监视测定机构地区分布见表1。从表1所见,如果污染物监测仅仅依靠政府环境监视测定机构和社会第三方环境监视测定机构来完成,任务繁重可想而知。企业自建环境监视测定机构不但可以解决监测任务繁重的问题,而且公司能够了解污染物的实时排放情况。根据污染物排放源强,企业可采取对应的环保措施,减少超标污染物的排放,从源头避免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因此排污企业自建监测机构很有必要。

  排污企业自建环境监视测定机构要严格按照《检验测试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执行,必要时可以申请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资质认定和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的能力认定,以确定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能力要求和技术条件。经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能力认定的企业自建环境监测机构,还须接受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其监测数据才可以作为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依据。

  排污企业自建监测机构是一个系统工程,需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特别是监测机构的基础设施、人员配备、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样品的采集和保存、原始数据的处理等方面必须符合《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

  排污企业自建监测机构要求具备质量策划、质量保证、质量控制、质量改进和质量监督等管理能力。质量控制尤为重要,从质量控制活动中可以反映出一个监测机构整体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质量控制又可分为内部的质量控制和外部质量控制,最主要是内部质量控制,包括:

  (1)定期进行质量控样的准确度控制。(2)定期进行空白试验、平行样测定、加标回收率测定。(3)定期校核实验方法、实验试剂。(4)对有效期内的存留样品进行再测定。(5)一个样品不同特性测定结果的相关性分析等。

  (1)理念的缺乏:《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排污企业高层领导缺乏自建监测机构的理念;

  (2)人才的缺乏:排污企业往往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设计、制造、销售等人才十分重视,缺乏对环境监视测定领域方面的人才储备;

  (3)硬件的缺乏:排污企业尤其是中小型排污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就没有考虑监测大楼的规划等,缺乏自建监测机构的硬件基础;

  (5)诚信的缺乏:监测人员由于受各种外界因素影响,人为改变监测数据,更有甚者谎报数据。

  (1)提高认识:大力加强《环境保护法》、《环境监视测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提升企业领导有关自建环境监测机构的理念;

  (2)重视人才储备:随着企业发展壮大,企业不仅要储备自己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等人才,而且要加强环境监测领域方面的人才储备;同时要遵循环境监测技术的规范性和传承性,企业要保证监测人员招得进、留得住,还要定期安排监测人员培训取证,保证持证上岗。

  (3)加强硬件建设:对于基础设施缺乏监测规划的企业,如果遇到整体搬迁,必须要考虑自建监测机构的硬件设施;当然也可以通过改建形式完成监测建设,充分考虑实验设施和环境条件对监测工作质量的影响。

  (4)加强财政支持:《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任何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只要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政府都应该在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予以鼓励和支持。

  (5)加强诚信建设:环保行业可以建立从业人员的信用登记平台,随时可查阅监测人员信用痕迹,提高人为影响环境检测结果和质量所付出的代价和成本,最大程度避免人为改变监测数据、谎报数据的情况。

  (1)重自律:排污企业自建环境监测机构要有自我约束机制,严格执行规范、标准;

  (2)重诚信:对失信从业人员,记入信用登记平台,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严罚弄虚作假者。

  (3)重监管:监督部门要加强排污企业自建监测机构事中和事后监管,要不定期对监测数据质量本身进行抽查。

  (4)实现退出制,如果排污企业自建的监测机构,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必须按照环保的法律和法规处理。

  排污企业自建环境监视测定机构,在一定范围内达到相适应的环境监视测定业务能力,从而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开展自我监测,符合《环境保护法》的相关条款,是《环境监视测定管理办法》进一步实施的体现,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排污企业自建环境监视测定机构为主体、社会第三方环境监视测定机构,为补充、环保部门的各级监测机构,为鉴定中心的环境监测新格局。

  [1]王军霞,唐桂刚,景立新,等.水污染源五级监测管理体制机制研究[J].生态经济,2014,30(1):162-164.

  [3]李娟.浅谈环境监视测定社会化的质量监管新思路[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14,26(4):9-11.

  作者简介:应钦兰(1962-),女,浙江东阳人,本科,副教授/高级工程师,曾经从事环境污染治理的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