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精讲第五章(6)

日期: 2024-02-06 作者: 产品中心

  “单位”包含: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企业、外商出资企业、外国企业;“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

  1、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出产或挖掘应税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征收,对进口应税资源产品的单位或个人不征资源税。

  2、资源税是对挖掘或出产应税资源进行出售或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出厂出售或移作运用时的一次性征收,而对已税产品再批发、零售的单位和个人不征资源税。

  3、资源税不仅对契合相关规则的我国企业和个人征收,对外商出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除国务院还有规则(中外合作挖掘石油、天然气不征资源税)以外,也要依法征收资源税。

  4、收买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无个人)(收买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是指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单位。)

  【例】依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则,下列单位和个人的出产经营行为应交纳资源税的有()。

  2、天然气。是指专门挖掘或与原油一起挖掘的天然气,暂不包含煤矿出产的天然气。

  【解析】资源税纳税规模规则,人工原油、洗煤、选煤、煤矿出产的天然气均不征收资源税。

  2.资源税税目、税额起伏的调整,由国务院确认。资源税适用单位税额的调整,由财政部、或由省、

  2.纳税人挖掘或许出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非出产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1.纳税人不能精确供给应税产品营出售卖数量或移交运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值或按主管税务机关

  2.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区分不清或不易区分的,一概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3.关于接连加工前无法正确核算原煤移交运用量的煤炭,可按加工产品的归纳收回率,将加工产品

  【例】某煤矿2009年10月份出产出售原煤15万吨,出产天然气500万立方米, 自用原煤加工洗煤3万吨,归纳收回率为60%。已知:该煤矿煤炭适用的单位税额为1.5元/吨,天然气适用的单位税额为10元/千立方米。核算该煤矿10月份应纳资源税税额。

  【解析】依据资源税法律制度规则,煤矿出产的天然气暂不征收资源税。关于接连加工前无法正确核算原煤移交运用量的煤炭,可按加工产品的归纳收回率,将加工产品实践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1)出售原煤应纳资源税税额=课税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15×1.5=22.5(万元)

  (2)自用原煤应纳资源税税额=加工产品实践销量和自用量÷归纳收回率×适用的单位税额=3÷

  4.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精确把握纳税人移交运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

  【例】某铜矿2009年12月份出售铜矿石原矿4万吨,移交运用当选精矿1万吨,选矿比为20%。

  已知:该矿山铜矿归于5等,适用的单位税额为1.2元/吨。核算该铜矿12月份应纳资源税税额。

  (1)出售铜矿石原矿应纳资源税税额=课税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4×l.2 =4.8(万元)

  (2)当选精矿的铜矿石原矿应纳资源税税额=当选精矿÷选矿比×适用的单位税=1÷20%×1.2=6(万元)

  5.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纳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例】某盐场2009年7月份以自产液体盐3.6万吨和外购液体盐2万吨(已按5元/吨交纳了资源税)加工固体盐1.8万吨对外出售,获得出售的收益1080万元。已知:固体盐税额为30元/吨。核算该盐场7月份应纳资源税税额。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外购液体盐已纳资源税额=1.8×30-2×5=44(万元)

  6.纳税人的减税、免税项目,应当独自核算课税数量;未独自核算或许不能精确供给课税数量的,不予减税或许免税。

  【解析】依据资源税法律制度规则,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纳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所以选项C不正确。

  (二)纳税人挖掘或许出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许自然灾祸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议减税或许免税。

  (三)自2006年1月1日起,撤销对有色金属矿资源税减征30%的优惠方针,康复按全额征收;对冶金矿山铁矿石资源税减征方针,暂按规则税额规范的60%征收。

  (四)自2007年2月1日起,北方海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l5元征收;南边海盐、湖盐、井矿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l0元征收;液体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2元征收。

  (五)自2007年1月1日起,对地上抽采煤层气暂不征收资源税。煤层气是指储存于煤层及其围岩中与煤炭资源伴生的非常规天然气,也称煤矿瓦斯。

  (六)纳税人挖掘或许出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地震灾祸遭受重大损失的,由受灾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议减征或免征资源税。

  【例】某油田2008年11月份出产原油10万吨,其间出售7万吨,加热、修井用1万吨,库存2万吨,当月在采油过程中收回并出售伴生天然气20000千立方米。已知:该油田原油适用的单位税额为8元/吨;天然气适用的单位税额为8元/千立方米。核算该油田11月份应纳资源税税额。

  【解析】依据资源税法律制度规则,挖掘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1)原油应纳资源税税额=课税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7×8=56(万元)

  (2)天然气应纳资源税税额=课税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20000×8=16(万元)

  【例】某铁矿山2009年6月份挖掘铁矿石15万吨,其间出售铁矿石原矿10万吨,自用当选铁精矿的铁矿石原矿3万吨,库存2万吨。已知:该矿归于当选露天矿(要点矿山),资源等级是4等,适用的单位税额为l5元/吨。核算该铁矿山本月份应纳资源税税额。

  【解析】依据资源税法律制度规则,自2006年1月1日起,对冶金矿山铁矿石资源税减征方针,暂按规则税额规范的60%征收。